不能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因高温停工导致的停工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工资。若因高温天气调整工作时间或停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发放。
一、高温停工的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 37℃~40℃时,用人单位需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加班。
- 停工期间,工资照常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因高温停工克扣或拖欠。
| 气温区间 | 工作要求 | 工资支付规则 |
|---|---|---|
| ≥40℃ | 停止露天作业 | 按正常工资支付 |
| 37℃~40℃ | 缩短工时 |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
| ≤37℃ | 常规作业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二、用人单位违规处理方式
劳动者维权途径:
-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赔偿损失。
企业法律责任:
若克扣高温停工工资,需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
三、高温津贴与工资的区别
高温津贴:
- 独立于工资,是法定福利,需在6~9月发放。
- 山西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工资:
包含基本工资、绩效等,停工期间不得因高温扣除。
| 项目 | 性质 | 发放条件 | 山西标准 |
|---|---|---|---|
| 高温津贴 | 法定福利 | 高温天气作业 | 240元/月 |
| 停工工资 | 合同约定 | 因高温停工 | 按原工资支付 |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健康权和薪酬权受法律双重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规定,确保工资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应主动了解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