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高温天气下,劳动者除高温补贴外,还享有以下权益保障:
一、作业时间与强度限制
高温时段作业规定
日最高气温≥35℃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
日最高气温≥37℃时,下午暂停作业;≥39℃时,当日停止露天作业。
特殊人群保护
孕妇、未成年工不得在35℃以上高温环境或33℃以上场所作业。
二、防暑降温措施
必要防护与福利
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及必需品,不得以实物替代货币补贴;
安排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调整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岗位。
三、工伤认定权益
因高温作业导致中暑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补贴标准与发放
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按日折算约6.9元),纳入工资总额;
其他补贴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清凉饮料费、防暑物资等。
五、监督与投诉渠道
用人单位未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