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申请大病救助时,民政局主要核查以下资料:
一、基础身份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证明(农村五保/城镇低保)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相关材料
医疗诊断书原件
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用结算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如需转院)
三、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收入证明(由单位或居委会开具)
家庭财产清单(部分地区要求)
低保/五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资格证明
四、其他辅助材料
社会捐助或专项救助证明材料(如慈善机构资助记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流程:
村(居)委会初审材料并公示3天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并公示7天
县民政局综合审核后批准救助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具体材料要求,确保材料齐全以提高审核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