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属于法定义务。具体说明如下:
发放主体
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纳入工资总额并计入计税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下安排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时,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补贴标准
露天作业 :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适用于建筑工人、无空调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33℃以上室内作业 :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法律性质
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未足额发放即构成拖欠工资,需依法查处。
广西百色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发放,标准根据工作环境确定,且必须计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