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元/月(高温津贴标准)
33℃以上且连续室外作业6小时以上需发放
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若劳动者被临时安排从事高温作业,符合条件即可享受高温津贴。发放需满足温度、作业时长及岗位类型等要求,且津贴不得以实物替代。以下从发放条件、标准执行及权益保障三方面详细说明。
一、高温津贴发放条件
温度与作业环境
- 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35℃且实际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 锡林郭勒盟分类:该地区属三类高温地区,需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天数执行。
工作时长
- 连续作业6小时以上:仅在33℃以上高温天气中满足此时长方可发放。
- 临时安排:若单日临时作业达标准,需按比例折算津贴(如作业3小时可折算50%)。
岗位范围
包括建筑工、环卫工、无空调运输司机等露天岗位,或室内高温车间劳动者。
二、津贴标准与执行细则
发放标准
项目 内蒙古标准 锡林郭勒盟执行要求 高温津贴金额 180元/月 按月发放,临时作业按天折算 高寒津贴(对比参考) 230元/月 不适用 最低工资关联 不包含津贴 需单独列明工资清单 发放方式
- 必须现金支付,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物资抵扣。
- 临时作业:若当月高温作业天数不足,可按实际天数×6元/天计算(180元÷30天)。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
企业责任
- 需提供防暑降温设备及休息场所,并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如12:00-15:00)。
- 对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禁止安排高温作业。
维权途径
- 若未发放津贴,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热线。
- 企业需留存作业记录及津贴发放凭证至少2年备查。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高温津贴政策明确保障劳动者权益,但需注意临时作业的特殊性。劳动者应留存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证据,确保合规发放。企业若违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工资补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