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满足高温作业条件
在福建泉州,上夜班的劳动者能否享受高温津贴,取决于是否实际处于高温作业环境。根据规定,津贴发放与工作时间段无关,而是以工作场所温度或露天作业情况为准。
一、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
温度标准
- 白天或夜间工作场所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
- 露天作业且日最高气温≥35℃(以气象预报为准)。
对比项 白天作业 夜班作业 温度判定 直接监测或气象数据 需实测工作场所温度 津贴发放 符合条件即可领取 需证明高温环境持续存在 发放标准与时间
- 按月发放:6月至9月每人260元/月。
- 按天发放:其他月份或非全月高温时,12元/天。
- 夜班特殊情形:若企业能提供夜间温度≤33℃的证明,则无需发放。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要点
企业责任
- 不得以夜班为由拒发津贴,需依法监测并公示温度数据。
- 防暑措施与津贴不可互相替代,需同时落实。
维权途径
- 若未发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工会反映。
- 企业违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者有权主张补发。
高温津贴是福建泉州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法定保障,夜班人员需重点关注实际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条件。企业应主动履行责任,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