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月都发放,仅在6月、7月、8月、9月发放。
江苏省针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8月和9月,共计4个月 。此项补贴并非全年每月发放,而是根据特定高温季节集中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该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原则上按月计发 。
一、 发放时间与周期
固定发放月份:高温补贴在江苏无锡的发放具有明确的季节性,固定于每年夏季的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 。这与全年12个月的周期不同,因此并非每月都有。
不发放的月份:除上述四个月外,其余月份(1月至5月,10月至12月)不发放此项补贴。
发放周期对比:
对比项
高温补贴发放周期
全年常规月份
发放月份
6月、7月、8月、9月
1月-12月
发放总月数
4个月
12个月
是否每月发放
否
是
二、 发放标准与计算方式
月度标准:最普遍的发放方式是按月计算,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只要劳动者在符合发放条件的月份提供了正常劳动,即可享受当月全额高温津贴。
日度标准:对于无法按月享受或非全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以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日标准约为每人每天13.8元 。
标准与计发方式对比:
对比项
按月计发
按天计发
适用对象
整个高温月份均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非全月从事高温作业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每人每天约13.8元
发放原则
原则上按月计发
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算
三、 发放条件与对象
- 作业环境温度:核心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
- 工作场所温度:对于室内作业,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也应发放高温津贴 。
- 适用单位与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安排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
高温补贴是国家为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专项津贴,其发放具有严格的季节性、地域性和条件限制。在江苏无锡,劳动者每年仅在6至9月这四个月可获得此项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旨在应对特定时期的高温作业风险,而非作为全年每月的常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