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在广东省潮州市,高温补贴的发放主体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补贴对象为从事露天作业或室内高温作业(工作场所温度≥33℃)的劳动者,发放标准及形式严格遵循《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及省级统一规定。
一、发放主体与政策依据
责任主体
- 用人单位:需按月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明确列示。清凉饮料不得充抵补贴 。
- 监督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管,劳动者可投诉未依法发放的行为 。
政策文件
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166号)及粤人社规〔2021〕9号文,全省执行统一标准 。
二、发放条件与标准
适用条件
- 高温作业:包括露天岗位(如建筑、环卫)及室内≥33℃环境 。
- 时间范围:每年6月至10月,共5个月 。
补贴标准
项目 标准 备注 按月发放 300元/人/月 需在工资单中单独列明 按日折算 13.8元/人/天 适用于非全月高温作业情形 非全日制/临时作业 按实际高温天数折算 需记录考勤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
维权途径
- 向潮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市本级:蓬江区堤东路93号) 。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
附加保护
- 工作时间调整:日最高气温≥39℃时需停止露天作业 。
- 健康检查:用人单位需对高温作业者进行岗前、岗中健康监测 。
广东省潮州市的高温补贴制度通过明确用人单位责任与政府监管双轨并行,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健康与经济权益。300元/月的补贴标准与13.8元/天的折算机制,既体现对劳动者的保障,也兼顾了用工灵活性。劳动者需关注工资清单明细,遇争议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