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
河南开封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计4个月。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人每工作日可领取15元的高温津贴,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由用人单位负担,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一、高温津贴政策背景
政策依据高温津贴制度是国家为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措施,河南省及开封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权益。
实施范围开封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凡安排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均须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二、发放时间与标准
发放时长河南开封地区高温津贴发放时长固定为4个月,即每年6月至9月。
每日金额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发放形式高温津贴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且须纳入工资总额。
项目 | 内容说明 |
|---|---|
发放时间 | 6月、7月、8月、9月 |
每日标准 | 15元/人/工作日 |
发放形式 | 法定货币 |
是否纳入工资 | 是,但不计入最低工资 |
谁承担费用 | 用人单位 |
三、发放条件与适用人群
温度标准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岗位类型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如建筑、环卫、交通等)及室内高温岗位(如冶炼、烘焙等)的劳动者。
特殊规定 若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一般为11:00-15:00)应暂停室外作业。
温度条件 | 应对措施 | 是否发放高温津贴 |
|---|---|---|
35℃以上 | 正常发放 | 是 |
37℃以上、40℃以下 | 限时作业,高温时段暂停 | 是 |
40℃以上 | 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 是 |
室内33℃以上 | 正常发放 | 是 |
四、劳动者权益保障
监督机制开封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高温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争议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依法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
高温津贴不仅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经济补偿,更是保障其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开封市严格执行发放时间与标准,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及时足额领取,在炎炎夏日感受到应有的关怀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