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作业每小时2元,室内作业每小时1.5元,日最高气温≥40℃需停止露天作业。
在河北秦皇岛,用人单位需严格执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并落实工作场所环境的防护要求,确保劳动者在夏季高温条件下的健康权益。根据政策规定,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1日至8月20日,具体金额根据作业环境分为两档。用人单位必须根据气温变化调整作业安排,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
一、高温补贴标准与发放条件
补贴金额
- 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每人每小时补贴2元,涵盖加班加点时间。
- 室内作业:若工作场所无有效防暑降温设备或设备无法将温度降至33℃以下,劳动者每人每小时补贴1.5元。
- 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饮料、药品等实物替代。
发放对象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均可享受补贴:
- 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 室内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均可享受补贴:
二、工作场所环境要求
温度分级管控措施
- 40℃以上:立即停止当日所有室外露天作业。
- 37℃~40℃:
- 全天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 连续作业时间需符合国家规定,且避开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
- 35℃~37℃:
- 通过换班轮休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 禁止安排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特殊群体保护
- 孕妇及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在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环境作业。
- 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及通风良好的休息场所。
企业责任
- 需制定防暑降温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 定期开展高温防护培训,确保劳动者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 接受工会及相关部门监督,落实防护措施。
河北秦皇岛的高温劳动保护政策兼顾经济补偿与作业安全,通过分级管控和特殊群体保护,最大限度降低高温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也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共同维护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