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若社保基数为21500元,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和个人按5%-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具体金额根据单位选择的缴存比例而定。例如,若按最低5%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各缴1075元,合计2150元;若按最高12%计算,则双方各缴2580元,合计516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310.25元,21500元未超上限,可按实际基数缴纳。
社保基数与公积金基数通常一致,但两者上下限标准不同。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七区)或2010元(三市),而社保基数下限为4416元。若工资高于公积金上限或低于下限,需按上限或下限执行。例如,若工资低于2200元,公积金基数需按2200元计算。
单位可自主选择5%-12%的缴存比例,但同一单位需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与职工相同,但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调整,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若工资变动较大,需及时申报调整基数。
建议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或“爱山东”APP查询个人缴存明细,确保数据准确。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职工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维权。合理规划公积金缴存比例,既能享受个税抵扣,又能为购房、租房等需求积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