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社保基数20900元对应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在2090元至5016元之间,具体数额由5%-12%的缴存比例决定。单位与个人按1:1比例共同缴纳,若按最低比例5%计算,每月总缴存额为2090元;按最高12%计算则达5016元,实际金额根据单位选定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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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确定规则
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但需遵循当地上下限规定。抚州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20900元在此范围内有效。若职工实际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计算,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执行。 -
缴存比例选择范围
抚州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5%-12%,且两者须保持一致。例如,单位选10%比例时,个人也需缴纳10%,合计20%。比例调整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备案。 -
具体计算方式演示
以基数20900元为例:
- 最低比例(5%+5%):20900×(5%+5%)=2090元/月
- 最高比例(12%+12%):20900×24%=5016元/月
实际到账金额为个人与单位缴存之和,分两笔入账(个人部分从工资代扣,单位部分由企业支付)。
- 常见问题说明
- 基数与比例的关系:基数决定计算基准,比例影响最终金额,两者共同决定缴存水平。
- 跨年度调整:基数每年7月调整,新基数生效后全年不变。比例调整周期通常为1-2年,需单位主动申报。
- 查询方式:可通过“赣服通”APP、抚州公积金官网或服务大厅查询个人缴存明细。
- 政策衔接与注意事项
- 基数核定时间:每年6-7月核定新基数,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 特殊群体处理:新入职或调岗人员按首月工资核定,年中基数不追溯调整。
- 封存与启封:离职停缴后账户封存,重新就业时可启封续缴,不影响累计年限。
建议参保人定期通过官方渠道核对自己的缴存记录,若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纳,可向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政策可能随经济发展调整,建议关注每年6月发布的基数上下限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