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目录的部分
武汉医保统筹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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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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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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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疾病门诊治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门诊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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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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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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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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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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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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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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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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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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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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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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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报销50%,中成药40%,中草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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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起付标准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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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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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 :
- 个人先支付10%,余额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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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销情形
- 住院医疗费用、购药费用、特殊材料(如人工关节、人工耳蜗)等均纳入报销范围,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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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部分项目(如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但设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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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及目录外超限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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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 :如人工器官置换等高端诊疗项目,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