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天人流可以申请生育津贴,但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津贴标准为42天,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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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因胚胎异常、意外妊娠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含人工终止妊娠),可享受生育津贴。关键门槛是妊娠周期:满4个月不满7个月的流产可申领42天津贴,而不足4个月的仅能领取15-30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仅报销医疗费用,不享受津贴。 -
缴费与资格审核
申领前提是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部分地区允许补缴,但断缴超过3个月可能影响资格。灵活就业人员仅报销医疗费,不享受津贴。需注意:津贴由单位垫付后向医保局申领,个人无法直接申请。 -
材料与流程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医院出具的流产证明(注明妊娠周期)、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线上可通过地方政务APP(如“我的南京”“深圳医保”)提交,线下需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时效通常为流产后3年内,逾期作废。 -
计算方式与到账时间
津贴金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2天。例如:单位月均工资8000元,津贴为8000÷30×42=11200元。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单位账户。
提示: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如深圳要求产假期间单位垫付工资),建议流产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单位HR,确认缴费状态与材料清单,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申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