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地域及就医类型差异显著,一级医院报销比例高达98%,三级医院为82%-85%,年度支付限额提升至35万元,且中医医院报销比例额外提高3%。以下为具体政策要点:
-
市区住院报销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
-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5%
- 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82%
-
县(市)住院报销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3%
-
中医医院优惠
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最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最高99%)。 -
异地就医规则
- 京津冀地区:执行石家庄同等级别医院标准,无需备案
- 省外(非京津):备案后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76%;未备案则报销比例降至40%
-
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年度起付线100元,45岁以下限额3500元(报销60%),45岁及以上限额4500元
- 慢特病门诊:慢性病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90%;特殊病无起付线,报销90%
提示:退休人员享受更低起付线与更高报销比例,建议优先选择中医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