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住院、门诊和特殊疾病待遇,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年度支付限额为50万元。参保职工可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具体待遇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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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2%;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8%;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5%。转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但通过备案手续的可按市内标准执行。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10%,最低降至200元。 -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年度限额2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60%,年度限额2000元。特殊疾病门诊按住院标准报销,涵盖恶性肿瘤、肾透析等37个病种。 -
大病保险
参保职工个人自付超过1.5万元的部分自动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1.5-5万元报销60%,5-1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上不封顶。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急诊抢救无需备案,按参保地标准报销。未按规定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20%,但个人承诺补办手续的可追溯待遇。
泸州职工医保实行"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原则,断缴3个月内补足费用可连续享受待遇。建议参保人通过"泸州智慧医保"APP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和报销进度,特殊用药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