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规定,五个月引产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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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本人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单位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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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天数
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 1.5个月生育津贴 (即45天)。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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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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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津贴关系 :若计算结果高于实际工资,差额由单位补足;若低于实际工资,则由单位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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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次月起15日内申请,逾期超过6个月不予受理。
三、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