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诊医保报销流程需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实时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年度起付线为1800元(在职)/1300元(退休),超起付线部分按70%-90%比例报销,年报销上限2万元。
-
就医准备
确保已激活社保卡并选择医保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急诊需保留盖章的急诊证明。A类医院(如协和、同仁)和社区医院可直接报销,社区报销比例更高(90%)。 -
就诊结算
挂号及缴费时主动出示社保卡,系统自动扣除医保支付部分,个人缴纳自付金额。药品需符合医保目录,外购药须持医院加盖外购章的处方至定点药店购买。 -
材料留存
保留所有费用单据,包括门诊收据、处方底方、检查明细(标注“无自付”“有自付”类别),急诊需额外留存诊断证明。 -
手工报销(特殊情况)
若未持卡就医或单位欠费导致无法实时结算,需在次年1月20日前通过单位或社保所提交材料:收费票据、处方、费用明细、急诊证明等,医保中心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打款至个人账户。
提示:年度内累计医疗费需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70岁以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至80%-90%。建议优先选择社区医院以降低自付成本,并定期核对医保账户到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