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异地报销医疗费主要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直接结算(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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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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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单位或个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成功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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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需提供居住证明(如务工单位证明)和异地定点医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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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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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的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费用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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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普通住院、门诊及急诊(津冀区域就医视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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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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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垫付
- 未备案的异地急诊费用需全额垫付,回京后凭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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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居住或务工证明、医保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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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将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参保地政策报销,比例通常为45%(省外住院)。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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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需先办理转诊手续,跨省转院需提供《异地安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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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就医 :16岁以下儿童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医院或1家北京定点医院就医,报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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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新,否则影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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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院报销比例最低,建议优先选择备案城市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