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医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目前 不享受生育津贴 ,但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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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现状
自2024年1月起,洛阳市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纳入住院生育医疗待遇保障范围,但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也不享受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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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时,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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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时或孩子1周岁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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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断缴、欠费或跨统筹区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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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政策调整可能性
洛阳市医保部门曾表示将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享受生育津贴的政策,但截至2024年11月尚未正式实施。
建议 :灵活就业人员若需生育津贴,可关注医保部门后续政策动态,或咨询当地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