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交大陆社保是可以包含生育险的。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具体来说:
- 在内地企业就业的港人:应依法参加五项基本社保,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自雇港人: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本人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或持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再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小程序清缴社保费。
- 退休人士或未就业的港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本人持港澳居民居住证、银行卡前往居住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办理完登记后可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小程序清缴社保费。
注意事项:
-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 港人在内地参加社保的办理流程包括网上预约、抵达社保局办理、选择参保档位、领取受理告知书、申办金融社保卡等步骤。
港人在内地就业时,可以依法参加包括生育险在内的五项基本社会保险,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