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流产申报生育险需准备的核心资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院出具的流产医学证明(含病历、诊断书、费用清单)、结婚证(部分地区要求),以及单位或社保局要求的申报表格。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但以下关键材料需重点备齐:
-
身份与参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或医保卡,用于核实参保身份。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
医疗证明文件:
- 门诊流产:需提供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B超检查报告及费用发票。
- 住院流产:需提交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及结算发票。若为异地流产,还需补充异地就医登记证明。
-
婚姻与生育情况证明:部分地区要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如《计划生育服务证》)。自然流产若涉及特殊政策(如三胎以上),可能需补充再生育审批材料。
-
费用凭证与申报表:所有医疗费用发票需加盖医院公章,费用清单需明细完整。同时填写社保局或单位提供的《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由单位盖章(如需单位申报)。
-
其他补充材料: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津贴发放)、单位在职证明(个别地区要求),以及翻译件(境外流产需大使馆认证的出生证明及翻译)。
提示:申报时限通常为流产后3-6个月内,建议尽早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单位人事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超期。若材料不全,可要求医院补开证明或通过政务平台查询替代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