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保报销规定主要分为门诊、住院两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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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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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享受待遇。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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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分别为55%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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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起付80元/次,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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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全国异地就医免备案,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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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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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次累计300元后取消起付。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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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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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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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65%。###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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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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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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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800元起付,报销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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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二甲医院:500元起付,报销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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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以下医院:300元起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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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累计最高8万元,超过部分按大病医疗报销(最高32万元),合计40万元。2. 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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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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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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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起付,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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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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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10万元以内。### 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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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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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每周三、四下午办理,急诊备案需单位7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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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公出差、探亲急诊异地住院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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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1万元后,大病保险按75%比例支付,再补50%。
以上信息综合自太原市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