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自2025年起实行省级统筹,覆盖住院、门诊、大病保险等多层次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7万元,大病保险叠加后总限额提升至47万元。参保居民可享受省内就医无异地、跨省备案不降比例等便利,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如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设有专项待遇。
住院报销按医疗机构等级差异化设置:三类及以下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85%,二类县级400元/75%,二类省市级500元/70%,一类医院1000元/60%。跨省非急诊未备案情形报销比例降低15%。乙类药品自付5%,进口耗材自付20%,分娩相关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门诊待遇包含五大类:普通门诊在二类、三类机构报销55%-60%(无起付线),一类机构80元起付/45%比例;“两病”用药报销60%,高血压年度限额260元,糖尿病分型最高480元;46种门诊慢特病全省统一准入标准;“双通道”药品报销60%-70%;中医适宜技术报销60%。
大病保险对个人自付超1万元部分报销75%,累计超5万元部分再报50%,年度限额40万元。连续参保满4年可享激励政策,每多缴1年大病限额增加3000元,最高叠加8万元。
特殊群体保障方面,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费,退役军人和刑满释放人员3个月内参保无等待期。困难群众参保享受分类资助,特困人员全额补贴。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5年折1年)。
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省内定点机构就医以享受更高比例报销,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集中缴费期截止每年2月底,逾期缴费将面临3个月等待期且需全额自费。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线上办理参保及查询待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