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生育津贴办理材料分为基础材料、生育相关材料、委托办理材料三类,具体如下:
一、基础材料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办理时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
-
婚姻与生育证明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银行账户信息
- 本人名下的天津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相关材料
-
出生医学证明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需额外医学证明)
-
医疗证明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生育保险章)
三、委托办理材料
-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说明
-
数据共享模式 :当前天津已实现与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部分材料(如身份信息、生育证明)可免提交原件,但仍需提供复印件。
-
材料提交 :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并提交,个人无需单独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天津市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要求,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