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参保人如今已可在省内及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医保卡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但需完成备案并确保药店已接入异地结算系统,同时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直接用于异地药店消费。
一档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异地药店购药无需备案,且个人账户余额可直接刷卡支付,但跨省购药时须提前通过“深圳医保”小程序或“粤医保”平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二档或三档参保人若个人账户有余额(如曾参加一档),在完成省内或跨省备案后也可使用。跨省购药需通过国家医保平台定点药店,并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部分地区暂不支持POS机刷卡。购药时需确认所购药品属医保目录内,且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能涉及后续报销流程。药店是否支持异地结算需提前查询,如遇结算失败需核实系统状态或更换扫码方式。
需特别留意,若购药地点为非国家医保平台定点药店、药品不在目录内或结算方式错误,均可能导致费用无法实时结算,建议留存票据备查。建议参保人定期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核对参保类型、备案状态及异地定点药店名单,确保就医购药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