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最迟需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办理,逾期无法申领。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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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生育津贴申请期限为分娩次日起3年内,用人单位需在职工产假结束后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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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
超过3年未申请视为主动放弃生育津贴权益,无法获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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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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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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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产假期间在单位工作且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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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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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基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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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单位证明等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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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逾期影响职工权益。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