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生育险已与医保合并,但保障待遇不变。2019年起,全国推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医保结算,津贴申领流程同步简化。以下是具体变化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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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
仅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城乡居民医保(如新农合)不涉及合并,仍需单独参保生育险。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政策执行,部分城市允许自愿缴纳。 -
缴费变化
- 单位缴费比例合并:原生育险单位缴费(约0.8%-1%)并入医保,个人仍不缴费。
- 缴费基数统一:按医保基数核定,不再单独计算生育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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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 医疗费用报销:产检、分娩等费用按医保目录报销,部分地区实现“一站式”结算,无需垫付。
- 生育津贴:由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与原生育险一致(通常为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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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优化
- 参保人无需单独申请生育险资格,医保在缴状态即自动覆盖生育保障。
- 津贴申领材料简化,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提交出院记录、生育证明等。
提示:合并后需确认单位足额缴纳医保,断缴可能影响津贴领取;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政策细节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