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费满6个月可以报销,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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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且生育时仍处于参保状态。若单位中途断缴,即使补缴不足6个月,也可能无法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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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性
生育或终止妊娠后需在18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可能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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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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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按定额标准的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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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按定额标准的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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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生育前缴费不足6个月,可补缴后申请报销,但需在补缴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