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陕西省宝鸡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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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按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纳,比例为 0.5%-1% ,市本级暂定为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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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依据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 2024年宝鸡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确定,上下限分别为 60%-300% 。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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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申报、分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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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可能影响职工生育津贴等权益。
建议通过宝鸡市人社局或官方渠道获取2024-2025年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