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通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参与集采改革,已累计拨付1852.41万元资金(崆峒区1616.73万元、泾川县235.68万元),实现了患者减负、医疗增效、医保基金高效利用的三方共赢。
平凉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核心,通过“以量换价”降低药品价格后,将节约的医保资金按比例返还医疗机构,用于人员绩效奖励。《平凉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方案》明确,医疗机构需完成约定采购量、确保30日内回款、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等考核指标,经专项考核合格后可获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资金。这一机制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执行集采政策的积极性,例如崆峒区17家定点机构通过规范用药行为和科学预算实现资金精准使用,泾川县则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合理控制费用增长。
政策实施注重过程监管与结果导向,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做到线上采购率达标、非中选产品占比合理,并严控集采违规行为。医保部门通过数据调取、资料查阅等方式严格核查,确保资金拨付与政策目标一致。结余资金须专项用于医务人员绩效,既能调动其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主动性,又倒逼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间接提升患者诊疗体验。
截至当前,平凉市通过常态化推进药品集采工作,已形成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医保资金管理模式。该政策不仅降低了群众医药负担,还通过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为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未来或将扩展至医用耗材等领域,持续释放政策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