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报销金额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
居民医保
-
基层医疗机构 :门诊费用按60%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50元(含一般诊疗费)。
-
大额普通门诊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累计超800元部分按60%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跨县域费用比例降低10%)。
-
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按70%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高血压360元、糖尿病480元。
-
-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200元,报销60%;二级、三级起付400元,报销50%。年度限额4000元,退休人员限额5000元。
-
零售药店购药 :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按一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额度纳入年度支付限额。
-
二、住院报销
-
居民医保 :年度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约200元)部分按70%报销,年度限额30万元。
-
职工医保 :年度限额30万元,起付标准与门诊一致(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三、特殊政策
-
低保/重度残疾人员 :在基础报销比例上再提高10%。
-
异地就医 :备案后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临时就医需按就医地政策结算。
注意事项 :具体报销金额需结合实际费用及起付线计算,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