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福州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主体与材料要求
-
领取主体
由用人单位主导申报,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完成申报。
-
必备材料
-
个人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材料 :社保登记证、申报汇总表等。
-
二、申报流程
-
线上申报
-
登录“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e福州”APP,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生育证明等材料。
-
部分区域(如鼓楼区)支持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
-
线下申报
携带所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工作人员现场初审材料。
三、审核与发放
-
审核流程
-
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期间可能进行调查核实。
-
审核不通过会及时反馈原因,需补充或修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
-
津贴计算与发放
-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正常产假98天,难产/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加15天)。
-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付。
-
四、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申请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无法享受福利或面临处罚。
-
特殊情况处理
-
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
五、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
计算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
咨询渠道 :可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经办机构咨询。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最新政策规定,确保职工能够顺利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