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医保报销政策涵盖门诊、住院及慢特病待遇,2025年起优化连续参保激励,报销比例最高达85%,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且可叠加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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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划分: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类医院800元、二类医院500元、三类医院300元。报销比例为一类医院65%、二类医院75%、三类医院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年度限额成人40元、儿童25元。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血友病)纳入46种疾病,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慢性病按病种设季度限额,符合规定的费用可叠加报销。 -
参保激励与等待期
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缴1年大病保险限额提高3000元,累计最高8万元;断保后重新参保需等待3个月,断保每多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补缴可缩短等待期。新生儿出生当年免费参保,次年缴费享全额补助。
提示:及时参保可享更高待遇,慢特病认定后医疗费用报销更便捷,具体细则可咨询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