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职工可通过生育保险享受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陪产假津贴,具体待遇包括:50%的生育医疗费报销、7天陪产假津贴(按单位平均工资计发)。以下是详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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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配偶无工作或未参保时,男职工可报销产检、分娩等费用的50%,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失业证明等材料,通过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
陪产假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7天带薪陪产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7天计算,由单位垫付后与社保结算。 -
申请流程
- 医疗报销:产后12个月内,通过单位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医疗票据、出生证明等至辖区社保分中心。
- 陪产假津贴:单位在职工休假后按月申报,需附考勤记录和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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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需连续缴费满1年且生育当月正常参保;
- 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不变;
- 津贴与工资不重复享受,单位发放工资高于津贴时可补差额。
天津男职工应尽早通过单位或“天津人社局”官网提交材料,确保待遇及时到账。若配偶已用医保报销,则不可重复申请男职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