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基础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
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
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
特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
-
家庭医生签约政策
自2025年4月1日起,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的家庭医生参保人员,在签约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可上调10个百分点。例如: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提升至80%,退休人员85%。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药等5类高发疾病,门诊就医可参照住院结算,报销比例可达95%。
说明 :
-
上述比例适用于普通门诊,大病医保门诊报销需满足年度累计自付超过起付线(如1.2万元)后按比例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