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内蒙古阿拉善盟大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政策调整如下:
一、基础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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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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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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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递减: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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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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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过1.4万元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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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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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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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20000元:75%(最高补偿比例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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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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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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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三、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政策调整后,大病保险叠加基本医保对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72%,且不设封顶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得到加强,急诊抢救费用按同级别医院住院待遇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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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符合“合规医疗”要求,具体范围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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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