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鞍山大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迎来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均有提升,具体为:职工医保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二级85%,三级(含三甲)80%;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提高5%。城乡居民医保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3%,二级80%,三级(含三甲)70%。
1. 报销比例调整亮点
-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退休人员比例更高。
- 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0%,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稳定。
- 特殊人群倾斜: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高于在职人员,恶性肿瘤、传染病等特殊疾病患者享有起付线减免政策。
2. 住院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一级及以下3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及以下200元,二级400元,三级700元。
- 三甲医院起付标准降低:由900元调整为700元,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3. 异地就医政策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鞍山本地政策执行。
-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统筹支付比例:职工医保70%(退休人员75%),城乡居民医保60%。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起付标准2000元,统筹支付比例:职工医保60%(退休人员65%),城乡居民医保50%。
4. 连续参保激励
- 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不低于1000元。
总结
2025年鞍山大病医保政策调整,通过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优化异地就医政策及实施连续参保激励,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了医保的保障能力。如果您有相关需求,可及时关注鞍山市医保局发布的具体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