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允许参保人将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自付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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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项目
包括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住院自费部分(部分地区试点)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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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付项目
仅限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直接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费用等统筹基金报销部分。
二、绑定方式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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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对象
最多可绑定10名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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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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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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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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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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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限制
子女若使用父母医保卡个人账户,需在父母医保卡已开通家庭共济功能的情况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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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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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由授权人继续使用自身账户或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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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具体支付限额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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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到系统限制或操作问题,可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如电话咨询、线下窗口)寻求帮助。
家庭共济功能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提供了灵活的共享机制,但需注意使用范围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