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余额确实属于个人医保账户的组成部分,但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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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
医保共济账户的余额来源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属于个人医保账户的延伸功能,与个人账户其他资金共同构成个人医保账户的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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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该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药店购药)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但医保报销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仍需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不参与共济账户的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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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亲情账户的区别
部分地区提到的“亲情账户”或“家庭共济”功能,与医保共济账户本质一致,均指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共享机制,但具体操作流程和覆盖范围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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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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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账户仅限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部分使用,当年新增的账户资金通常不可直接用于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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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先由本人支付自付部分,剩余部分才能使用共济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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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共济账户余额是个人医保账户的延伸,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和个人负担费用,但医保报销部分仍需独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