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主要调整了个人账户的资金划入方式和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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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仅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 ,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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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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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 :个人账户按2022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值的 2% 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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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 :全国统一执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 2.5% 划入,具体金额由各统筹地区根据2022年数据测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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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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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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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23年统一降至 30404元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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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 2万元 ,退休职工为 2.5万元 (含统一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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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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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 全国统筹 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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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已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仍可自由支取,但自2023年9月起实行 定向使用 ,仅限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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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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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总金额可能减少,但通过扩大门诊共济保障范围,整体医疗服务可及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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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间存在差异,例如防城港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为100元(2022年养老金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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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调整旨在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门诊负担,并推动医保全国统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