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下岗职工医保年限的关键要求为: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女性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需达10年以上,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2025年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4年,且在兰州本地实际缴费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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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标准
下岗职工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30年、女性25年,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跨地区转入的参保者,异地缴费年限可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但兰州本地实际缴费需满5年。 -
过渡期调整
自2022年起,兰州采用逐年递增方式调整实际缴费年限,2025年需满14年,2026年起统一为15年。政策过渡期内若遇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
补缴政策
退休时未达年限者,可按缴费基数比例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不足由单位补缴,无力补缴的由个人承担,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公式为:,单位职工为。 -
退休待遇衔接
办理退休手续时需医保参保状态正常,且实际缴费达标。未及时办理导致继续按在职缴费的,费用不予退还。单位破产后,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由个人承担大额医疗费用。
提示:下岗职工应尽早规划缴费年限,关注过渡期政策变化,确保退休后医保待遇无缝衔接。补缴时需注意基数与比例,避免因中断缴费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