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强险垫付的18000元用完后,后续医疗费用的垫付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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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若车主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超出交强险限额(18000元)的部分,商业险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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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流程
保险公司需在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并核对后,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超出部分的费用。
二、车主自行垫付与后续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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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垫付
若未投保商业险,或商业险不覆盖剩余费用,车主需先行垫付。建议保留所有医疗费用票据,作为后续理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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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申请
受害人或其家属可在事故结案后,向保险公司提交完整理赔材料,申请核销已垫付费用。若保险公司赔付金额高于实际支出,多余部分将退还。
三、特殊情形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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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基金申请
若事故符合条件(如肇事逃逸、车辆未投保等),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该基金垫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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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诉讼
可与肇事方协商分担费用,或通过诉讼要求其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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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时效 :交强险垫付需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申请,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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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退还 :若保险公司垫付金额超过实际支出,应及时申请退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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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所有医疗费用票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对后续理赔至关重要。
建议优先通过商业险覆盖剩余费用,若无法投保则及时申请救助基金,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