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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交强险垫付18000元后是否继续垫付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交强险垫付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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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限额
交强险无责/有责限额为1.8万元,仅限医疗费用的垫付,且仅限事故中有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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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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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需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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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取得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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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8000元垫付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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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由车主承担
若交强险垫付金额不足,超出部分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车主应及时与受害者协商赔偿方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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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的补充作用
若车主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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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的赔付需在交强险赔付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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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有责限额为10万元(2020年改革后标准),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才由商业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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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下的垫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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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车主未投保交强险、抢救费用超过1.8万元、或车主逃逸,可向交警部门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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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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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优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提供医疗费用凭证、责任认定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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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失败,可依据责任认定书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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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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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垫付与事故次数无关,仅与实际损失金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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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涉及多人伤亡,需关注其他参与方的保险情况。
交强险垫付18000元后是否继续垫付,需根据是否购买商业险、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及车主经济能力综合判断。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