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垫付18000元通常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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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当交通事故中责任方被认定有责时,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垫付医疗费用,限额为1.8万元(即18000元)。该限额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若实际医疗费用未超过该限额,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若超过部分需由车主或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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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当责任方无责时,交强险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用于赔付死亡伤残相关费用(如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若死亡伤残赔偿金额未超过该限额,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若超过部分需由车主或责任方承担。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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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车主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通过该险种继续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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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费用需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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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垫付需符合法定条件,如事故责任明确、对方无逃逸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及赔付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