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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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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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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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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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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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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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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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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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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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4年统一提高至300元/年,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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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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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内:个人自付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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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个人自付比例逐级降低至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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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2024年统一提高至80%
三、其他关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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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2024年人均财政补助670元,较上年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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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400元,较上年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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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定额资助320元/人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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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后,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降低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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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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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需在出生30日内参保登记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官方文件,确保政策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