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女职工退休年龄根据岗位类型和退休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现行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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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年满5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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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申请退休。
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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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
自2024年9月13日起,江西省开始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计划用15年时间将女职工退休年龄从原50/55周岁分别延迟至55/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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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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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女职工(非管理岗/工人岗),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过渡到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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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退休的女职工(管理岗/干部岗),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过渡到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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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表
具体退休年龄调整将分阶段实施,最终目标为2039年实现全面延迟至58周岁。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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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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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认定 :以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和工作职责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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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原身份为干部且现从事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或原工人岗转管理岗的女职工,可自愿申请按原身份退休。
四、政策依据
相关文件包括《江西省关于完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4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