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药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分类政策,医保报销范围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甲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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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显著且同类药品中价格较低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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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只需支付自付一(通常为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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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价格较低,是临床一线用药的首选。
二、乙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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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较好但同类药品中价格较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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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需先由参保人自付10%-35%的费用,剩余部分按医保比例(通常为65%-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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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价格较高,通常用于二线治疗。
三、丙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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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不在甲类、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包括保健品类、高档药、新型药、抗癌进口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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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全部由个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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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非临床必需,价格较高。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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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 :甲类和乙类药品(需符合目录且未超过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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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 :丙类药品。
建议患者在用药前咨询医生及医保部门,合理选择药品类别以降低自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