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互助金报销范围和比例根据参保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以下以成都市为例进行说明:
一、报销范围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
特殊疾病门诊 :参保新生婴儿在指定医院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报销。
-
犬伤门诊 :因犬伤处理的门诊医疗费用(含狂犬疫苗费),每年每人份最多可报销200元。
-
-
住院报销
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划分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起付线100元);
-
一级医院:85%(起付线100元);
-
二级医院:75%(起付线200元);
-
三级医院:60%(起付线500元);
-
市外转诊:起付线1000元。
-
二、报销比例总结表
医疗机构等级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元) |
---|---|---|
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 | 95% | 100元 |
一级医院 | 85% | 100元 |
二级医院 | 75% | 200元 |
三级医院 | 60% | 500元 |
市外转诊 | 60% | 1000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对象 :通常覆盖成都市户籍或符合当地参保条件的中小学生、婴幼儿。
-
缴费标准 :个人每年缴纳约40元,患儿可带病参保。
-
报销材料 :需提供医院发票、费用明细、病历、少儿互助金卡或缴费凭证等。
-
与其他医保的衔接 :少儿互助金属于补充性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叠加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自成都市最新政策文件,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