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日常水质检测的九项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指标,确保饮用水安全:
一、物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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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衡量水的酸碱度,需控制在6.5-8.5之间。过高或过低的pH值可能影响人体健康,例如酸性水易腐蚀管道,碱性水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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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
反映水中悬浮物和沉淀物含量,应小于1 NTU(散射浊度单位)。高浊度会影响水质口感,还可能隐藏微生物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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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
指水中可察觉的颜色,标准限值为≤15度(铂钴比色法)。色度超标通常与有机物、无机物污染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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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和味
通过感官判断,正常饮用水应无异味。异常气味(如腐臭、氯味)可能提示有机物污染或消毒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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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可见物
指水中的悬浮颗粒、沉淀物等,标准要求无肉眼可见物,否则需进一步处理。
二、化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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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氧(DO)
反映水中氧气含量,需≥5 mg/L。溶解氧低可能表明水体缺氧,影响微生物生存和水质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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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硬度
衡量钙、镁离子总量,建议控制在80-120 mg/L。硬度过高易导致水垢积聚,影响口感和设备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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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氯
加氯消毒后残留的氯量,出厂水需≥0.3 mg/L,管网末梢水≥0.05 mg/L(次氯酸钠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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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COD)
表示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所需的氧量,值越高说明有机污染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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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物
氯离子含量需≤250 mg/L,过量可能来源于消毒剂残留或工业污染。
三、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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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肠菌群
判断粪便污染的重要指标,需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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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热大肠菌群
在65℃下存活的大肠菌群,进一步确认粪便污染风险。
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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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长期过量摄入会导致氟斑牙和骨质疏松,标准限值为≤1.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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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砷等重金属 :虽未直接列入九项指标,但属于重要化学污染物,需通过原子吸收光谱法等检测。
以上指标通过滤膜法、分光光度计、电导仪等设备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